注:
1.本表一式三份,任课教师、员工所在专业公司各存一份,送教务处备案一份
2.参加课程重修的员工,原则上应按时上课。确因课程冲突等原因不能参加重修上课者,员工本人必须根据课程冲突情况对重修课程提出免听或部分免听申请(未冲突部分不得申请免听),经员工所在专业公司教学中心根据员工申请以及课表进行审核、确认可以免听的,签署意见并盖章,再由员工交任课教师签章确认后,报开课单位和教务处备案。免听课员工应按要求完成作业,其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完成作业情况予以评定。未办理重修免听手续,缺课、缺作业达三分之一者;或非免听部分缺课、缺作业达三分之一者,平时成绩视为不合格,不能参加课终考核。